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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有了“硬杠杠”

2015-04-08 11:38:17.0 出处:威海晚报

  威海网讯(记者 王璐瑶)昨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山东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日前实施,我市已全面启动食用农产品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根据要求,入场经营者将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全部实现“一票通”。

  据了解,《山东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要求,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经营主体备案和登记制度、市场准入制度、退出制度、“一票通”制度、自检制度、驻场监管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根据要求,入场经营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首负责任。要如实记录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身份”,注明生产单位或种植养殖村庄、社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三品一标”农产品的包装物上,应当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

  经营者要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全部实现“一票通”,完整地传递农产品的产地信息。购进食用农产品时必须填写“一票通”,一联交供货者,一联留存;销售食用农产品时也必须为购买者开具“一票通”,一联交购买者,一联留存。“一票通”存根要装订成册,作为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使用和备查。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辖区批发市场信息台账,定期抽检入场的食用农产品,及时公开有不良信用信息的入场经营者。被发现销售含有禁用农药等7类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将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经营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超过一万元,处货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根据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要求,我市把适用面覆盖面从农产品批发市场扩大到标准化农贸市场。不仅如此,除了市场开办者、入场经营者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外,市民也能凭买菜票据、市场开办方公示的检测信息、经营户公示的产品信息,实现对农产品质量的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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